1:具有决策权人员担任,由总经理担任。
‧主要任务:
1.1 订定品质方针。
1.2 于会议中担任(例:管理评审会议)。
1.3 负活动成败的责任。
1.4 督导推行执行IATF16949工作。
2.2副:具有协助或代理决策权人员来担任,如执行副总经理。
.主要任务:
2.1 建立品质方针。
2.2 作为的咨询幕僚。
2.3 于出缺时,代理其主持会议。
ISO9001认证流程
1 目的
建立本程序,以规定公司质量目标策划及管理之全过程,以利于发挥目标管理之绩效,确保为达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层级、各职能质量目标之策划和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部
3.1.1 与各部门主管沟通确定质量目标项目、目标值、计算方法、考核方式、统计分析频率等。
3.1.2 结合各部门之信息汇总成质量目标管理表,并根据运作的进展和变化进行适宜性更新。
3.2 各部门
3.2.1 制定本部门相关的目标项目、目标值、考核方式、统计分析频率等,报质量部汇总。
3.2.2 组织部门资源通过开展相关作业和措施来实现质量目标。
3.2.3 定期或不定期对过程业绩的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并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分析结果进行处理。
3.2.4 定期将目标统计分析报告发送给质量部进行汇总。
3.2.5 适时将相关目标实施成果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查。
3.3 管理者代表
3.3.1 审核和批准质量目标管理表。
3.3.2 督导各部门有效落实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各项作业活动。
3.3.3 视需要将各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各副经理交流,并向总经理汇报。
3.4 总经理
3.4.1 于管理评审会议上,审查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并作出相应决议。
产品ISO9001认证的标识控制:
产品装配调试完工后,生产车间将成品放入本车间“待检区”,挂“待检”牌并以“送检单”的形式通知相应检验员,经过检验和试验后根据检验和试验结果:
a) 对“合格品” ,由相应检验员签发“验收单”标注产品“订”及生产日期,方可转入包装作业,包装作业的首件经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对暂时不包装的合格品要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标识,由上一工序的负责人管理。
b) 出现不合格品时,相应检验员必须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产品装标识由技术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顾客要求设计;装应产品型号、数量、重量、防潮等标识。
产品标识的管理:
由品质部统一管理,各检验员负责现场“标识”及其的管理。
用作标识的载体的使用、更改、废除,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标识模糊或遗失,由原标识人员根据原始记录重新标识,若他人恢复,则该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背景资料。
本公司各级人员均有保护产品检验状态的责任,发现无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随意使用,应向品质部报告。
对没有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品质部应检查核对检验记录,确认后重新标识。当检查不到原始记录时,应重新安排检验,并按检验结果进行标识。
ISO9001认证的目的和职责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生产过程的检验方法,目的是为了对生产过程进行监视,使生产过程中产品按形成文件的程序之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及时发掘问题并对其进行有效处理,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满足顾客和/或公司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半成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编制生产、装配流程图、工艺卡、作业书及过程检验书。
3.2 质量部:负责确定生产工程/工序所需采用的统计过程控制、防错等控制方法,找出潜在不合格因素并防止缺陷发生。
3.3 生产车间
3.3.1生产车间巡检按工作书/控制计划等文件对正在生产、装配中的产品以及转序的半成品进行巡检。
3.3.2操作人员按作业书及工艺卡等相关工作书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并对工序质量进行控制,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对上道工序完工产品进行互检。
3.4 品保部:品保部巡检按工作书/控制计划等文件对正在生产、装配中的产品以及转序的半成品进行巡检。
4.1 过程检验共分为自检、首检、互检、抽检、巡检、全检、完成品检查阶段,其具体的执行工作如下:
4.1.1 自检: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主检验,其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按相应的作业书及工艺卡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其进行判定记录于工单或工序安排表。
4.1.2 互检: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对上工序加工的产品进行互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工序或拉长。
4.1.3 抽检:
4.1.3.1品管按检查规范对转序的产品按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4.1.3.2品管按ORT可靠性试验管理办法抽样送实验室进行测试。
4.1.4全检:
4.1.4.1检验员或QC按检验作业书要求进行检查检验。并根据判定情况进行记录。
4.1.4.2 公司全检项目及相关记录
ISO9001认证质量目标达成度评估结果的处理
质量目标达成度评估结果通常有两种情况:已达成目标,未达成目标。
如评估结果表明已达成目标时,则部门主管应对作业绩效和目标值进行如析和处理:
a) 连续性实际作业绩效与目标相差甚远或持续未能达标,且管理控制上未存在相应过失或未发生因某一特定因素导致不稳定时,可判定为质量目标不适宜,应根据情况对质量目标进行适宜性调整。
b) 间断性或偶然性实际作业绩效未达成目标值,由主要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会议进行问题自查和落实相应对策提高运作绩效,或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原因分析和专案改善。
质量目标的调整与更新
日常运作期间,相关部门主管或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提出调整时,或者管理评审会议提出调整时。
来自外部要求,经公司层(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评估认为可行时。
如未发生上述情况,由质量部每年对《质量目标管理表》更新一次。
编写质量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
a)符合性----应符合并覆盖所选标准或所选标准条款的要求;
b)可操作性----应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的控制要求应 以满足企业需要为度,而不是越多越严就越好;
c)协调性----文件和文件之间应相互协调,避免产生不一致的地方。针对编写具体某一文件来说,应紧扣该文件的目的和范围,尽量不要叙述不在该文件范围内的活动,以免产生不一致。
编写质量体系文件的文字要求:
a)职责分明,语气肯定(避免用“大致上”、“基本上”、“可能”、“也许”之类词语);
b)结构清晰,文字简明;
C)格式统一,文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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