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 负责建立与本公司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其职责与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颁布质量手册,主持管理评审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负责。
4 任命信息反馈代表,任命、各类责任人员。
5 负责本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
6 负责全公司建立并保持一个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并使之不断改进。
7对产品安全质量负主要责任及时表彰在质量工作中有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质量事故的责任者。
8重视顾客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理及质量改进。
9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
10负责管理评审计划审批和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撤销认证证书后,认证机构应及时收回撤销的认证证书。若无法收回,认证机构应及时在相关媒体和上公布或声明撤销决定。
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应当在其上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国家认监委。
认证机构有义务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各类无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被继续使用。
认证机构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严禁以牟利为目的受理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不能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申请认证证书的转换。
认证机构受理组织申请转换本机构的认证证书,应该详细了解申请转换的原因,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
转换于现行有效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正在接受暂停、撤销处理的认证证书以及已失效的认证证书,不得接受转换申请。
被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列入“”的(如7.2条[3]项)、被发证的认证机构撤销证书的(如7.3条),除非该组织进行整改,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已消除,否则不应受理其认证申请。
1目的
对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符合规定要求,并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提供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生产部:
4.1.1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与策划、生产现场管理、生产调度;
4.1.2 负责生产制造过程控制;
4.1.3 负责对过程产品进行标识;
4.1.4 负责设备管理及安全生产;
4.1.5 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图纸、工艺文件、操作规程、作业书的发放;
4.1.6 负责生产现场所使用的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
4.1.7 负责对要求具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4.2品质部:
4.2.1负责各阶段产品的检测,提供合格的检测设备;
4.2.2 负责对工艺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4.2.3 负责对全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
4.3 副总经理:负责协调订单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工作程序
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5.1.1应对公司的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控制,控制内容包括:
a) 通过产品实现策划的输出文件和顾客要求评审的结果,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当缺少作业书可能影响产品生产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时,应编制作业书,如关键工序、过程;
c) 对影响产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参数作出明确规定,并实施有效控制;
d) 使用适宜的设备,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其能力,集体要求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配置并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监视和测量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和《产品监视测量程序》的规定。
新设备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
4.1.3生产部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对新设备进行开箱验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由生产部登记存档。
4.1.4 开箱验收发现主机、零件有损坏、缺件、实物和装箱单不符等情况,由生产部做好记录,并向采购部进行反馈,由采购部向设备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反馈给予解决。
4.1.5设备开箱验收后,参与验收的有关人员在《新设备进厂验收记录》上签字。
4.1.6生产部组织对新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完成后投入生产,生产部根据使用说明书编写《设备作业书》和《设备设备保养计划》,生产部组织、采购部配合对工人进行操作规程和设备保养计划的培训,采购部保留培训及其有效性评价的记录。
4.1.7旧设备的《设备新改造计划》被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改造完成后,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设备进行验收并在《设备改造验收记录》上签字。
4.1.8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设备清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的大修、严重的故障、改造、更换关键部件等情况,由生产部一一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中。
4.1.9生产部识别关键设备,对关键设备用标牌标识。
4.2备件管理
4.2.1生产部根据设备维护需求,编制《主要设备零配件库存品清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制造或采购。
4.2.2必要时,生产部协同采购部进行采购。
4.2.3采购的设备维修备件进厂后,采购部通知生产部验收,合格后入库。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生产部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4.3 设备、工具的使用和管理
4.3.1 操作人员应通过相关的操作技能培训,采购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2 各种设备的操作执行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行为。
过期限而未能实施监督审核的,应按7.2(暂停证书)或7.3(撤销证书)处理。
监督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且应满足4.2.3.3条确定的条件。由于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认证证书期满前,若获证组织申请继续持有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当实施再认证审核决定是否延续认证证书。
对再认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4.5条要求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验证应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前完成。
1.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的终检验工作。
3.职责:
3.1 生产部是成品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产品终检验技术标准的。
3.3 各工段、仓库负责产品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检验准备
4.1.1 按成品检验报告各细则备好相应的检验设备,确保其可靠、齐全、有效。
4.1.2 成品检验项目为外观检验,并执行零缺陷的规定。
4.1.3 每一批次的产品,发货前都要进行成品检定。
4.2 检验与记录,检验人员按成品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和方法逐项检验,不得漏项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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